冰☆冰 發(fā)表于 2019-08-16 09:36
如因野生動物造成損失,可向當地相關部門申請補償。
野豬是非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。該物種已被列入中國國家林業(yè)局2000年8月1日發(fā)布的《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、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》。世界自然保護聯(lián)盟紅色名錄列為:無危(LC)。
習習清風 發(fā)表于 2019-08-16 09:10
這是個民生問題,希望政府給予考慮
藍妮 發(fā)表于 2019-08-16 08:53
還真是個問題,也算是擾民,再珍貴的動物,也不能以農民的生存為代價,焦急的關注中
小河 發(fā)表于 2019-08-16 16:58
人是第一,吃飯是大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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